我们经常能听到一句话,叫做“小公司做事,大公司做人”,我相信真正热爱互联网的人和公司是不会沦为赚钱的工具的,他们一定是有梦想有追求的一类人,他们一定疯狂的热爱着自己产品的人,至于钱,一样重要,但那却是副产品。
互联网是一个神奇的行业,这个行业里的人往往比其他行业里的人更能够忍受。互联网经济是一种规模经济,用户越多,成本就被拉得越低,于是许多互联网产品在诞生的时候没有任何盈利模式,因为大家坚信用户多了盈利模式才更清晰,所以也就有更多的时间去打磨产品而不是赚钱。在传统行业中酒香很怕巷子深,而互联网是一种产品驱动的行业,巷子离街边都不远,重要的是酒要香才行,所以只有最看重产品体验的互联网团队或个人才会做出最好的互联网产品。
Facebook曾经只是扎克伯格在大学里建立的评价彼此吸引力的网站,从没有想过赚钱,后来却成长为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交网站,但Facebook与开发者的分成比例仅为2:8,正是因为Facebook眼里不是只有钱,它才吸引了大量的开发者,提升了Facebook的综合实力。
谷歌每天都有1亿~2亿元人民币的净利润,但谷歌从建立到现在一直奉行“不作恶”的原则,作为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搜索引擎,谷歌从来都没有过把广告混进到搜索结果的行为,都是在右侧清晰地注明赞助商。
对于产品最执着的人当然还是乔布斯,他每年只拿着1美元的年薪,把一切精力都放在如何打造出极致用户体验的产品上,所以只有乔帮主做出了令世界惊讶的iPod、iPhone和iPad。真正好的产品一定是能赚到钱的,但只想着赚钱的产品却往往不成大器,有铺天盖地广告的网站、大量转发广告的微博草根大号、频繁弹窗的客户端、恶意扣费的手机游戏……
也许在一段时间它们的确赚的很嗨,但由于他们越来越在乎钱,它们的产品也就越来越差,最好的互联网产品一定不是因为钱而诞生,而是因为价值,用户觉得有价值才有资格谈价钱。小公司做好该做的事就好,而大公司必须更会做人,不懂得克制自己的“欲望”,只知道赚钱和扩张,等待着自己的将必然是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