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无法否认的是,一味模仿只能带来垄断、导致丧失机会和价值理念错位。人们开始担忧,互联网已经变成了模仿者的乐园,创新者的失乐园。而对 于那些有着远大理想的国内IT企业来说,要想从模仿者跃升为伟大者,必须具备:模仿战略化、执行力,以及最重要的元素——创新的形象。
模仿者生
中国互联网完全有可能在模仿创新或技术扩散的方式本身上,出现创新。
文/姜奇平
模仿并不是互联网的专利。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把模仿当作创新的一种特别形式。
中国古代与创新关系最密切的“信息产业”,主要是写诗。论诗来说,李白、杜甫称得上创新中的楚翘。然而,用今天的标准看,他们也是模仿者。
模仿谁呢?李、杜模仿的都是谢灵运。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中有“谢公宿处今尚在,渌水荡漾清猿啼。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的名句。其中的谢公,就是谢灵运。
李诗如“秋日何苍然,际海俱澄鲜”,模仿的是谢诗“云日相辉映,空水共澄鲜”;杜诗“衾枕成芜没,池塘作弃捐”,模仿的是谢诗“衾枕昧节候……池塘生春草”。
然而,谢灵运本身就以模仿著称于古代创意产业。谢灵运《折杨柳行》“郁郁河边树,青青田野草”就是模仿之句。这类模仿诗,被称为“拟诗”, “拟诗”为六朝诗坛重要一体。
不过,对谢、李、杜这般做诗高手来说,模仿并非技穷,而是创新的一种特殊形式。他们模仿诗的共同特点是,模仿得比被模仿句,水平更高。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这里。
由此可见,模仿本身不是问题,问题只在于模仿别人,能不能以我为主。
西方国家同样十分推崇模仿,而不像我们媒体带有目的的宣传那样,似乎只讲自主创新。除了美国十分强调自主创新外,包括日本、英国等主要发展国家,都以模仿为主,但他们不叫模仿,叫创新扩散,就是把别人自主创新的成果拿来用。
研究发现,日本在1970年至1993年间技术扩散对生产率的影响,大于直接研发投入的影响。“先进机器和设备在生产上的密集应用,对于促进日 本经济的技术密集,要比研究投入的效果大得多。”英国也在1993年前后调整创新政策转向模仿,“将重点从支持技术发展本身,转向支持技术扩散”。
由此可见,模仿即使在日本、英国这样的一流发达国家中,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再看中国互联网中的模仿。
一种重要现象,是模仿者比被模仿对象更加高明。QQ可以说从ICQ模仿而来,如果把QQ比作杜诗,ICQ可比谢诗差得太远了。谢灵运好歹也是诗 坛大家,“灵运体”的创始人;而ICQ算什么东西,不搞技术的人早不知道了。淘宝模仿eBay,但eBay在中国三拳两脚就被淘宝打趴下了。这一类模仿, 应该说是一种好的模仿,是像谢、李、杜那样的模仿创新。
中国互联网虽然技术创新能力稍弱,但商业创新能力较强。一是推出了有别于美国的许多业务,如短信业务;二是做出了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分离的许多 商业模式,如免费模式,有的还具有世界水平,如腾讯;三是做出了商业生态系统的创新,如阿里巴巴;四是探索出一条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竞争的模式。对比 其它行业,许多外商进入的领域,民族企业都失败了,但在中国互联网领域,情况倒了过来。这些都不是简单模仿来的。
当然,也有许多模仿者,模仿得不怎么样,说得不好听,叫抄袭。就是别人怎么做,自己就照葫芦画瓢,根本不加以变通。举例来说,苹果封闭模式很符 合美国高收入条件,但照搬到中国低收入人群,就可能不适用;戴尔直销在美国管用,但在中国却是联想分销体系更管用(至少是在当前更管用)。那些照搬别人模 式,却不结合自己条件的,往往都成为失败者。
好的模仿与坏的模仿,界线在什么地方?用台湾学者吕正惠评杜诗的标准可以参考:“杜甫承袭了谢灵运这一特质,并加以发展,加以‘再创造’,从而 使得这种文字工夫产生新的面目,并扩大使用到更广泛的内容上。”这里的评价指标包括:有没有发展,有没有再创造,有没有产生新的面目,有没有扩大用处。
不能把中国互联网企业对于跨国公司竞争的成功,简单归结为本地人更了解市场。与传统产业在模仿上进行横向对比就可以发现,中国互联网业应是优等 生。因为在商业领域,也有许多传统企业想模仿沃尔玛、肯德基,但学成并超过模仿对象的,几乎还没有看到。他们也像中国互联网人一样熟悉本地市场,但为什么 最后鸡飞蛋打了呢?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中国互联网业在模仿中,普遍有重新制订游戏规则的本能举动,发展和再创造主要在这个方面;而传统产业更多是单纯拿 来,外在地模仿。
再说对于扩散创新的强调。
人人都知道自主创新好,日本和英国不知道吗?不是。明明知道,却选择扩散创新,主要是从本国实际出发的结果,认为在一定阶段,扩散创新的实际效果更好。
中国互联网也是这样。虽然TCP/IP不是中国人发明的,但网络技术的扩散应用,使中国网民发展到4.2亿,超过美国总人口;浏览器也不是中国人首先发明的,但中国人跟随推出了UCWEB、安全浏览器等,实际效果也不错。
自主创新、原创、首创,这些都是将来要大力提倡的。但人们还有另外一样要比的东西:看哪个国家能把现在技术的潜力,发挥到最大限度,让它产生最 大的效益。中国互联网恰恰在这个方面,走到了各国的前面。印度、印尼也是人口大国,但他们并没有将互联网技术发挥到中国这样的应用程度。
实际上,模仿和扩散,实际是知识融合和分享的过程。有可能成为有别于知识产权的另外一种生产方式,这就是开放共享的互联网生产方式。以众包为 例,它是共享式的知识生产方式,开放源代码就是它的成功实践。以开放源代码的原理进行技术扩散,就不仅仅是模仿了,本身就是一种知识创造。自主创新如果理 解为众包模式的创新,也可能从闭关修炼式的知识小生产,转化为相互模仿、相互学习、共同创新的网络智慧创新。
除了模仿,中国互联网必须有自己的自主创新。要加强互联网技术创新,特别是系统级、平台级的创新,例如在人工智能、位置服务等关系搜索引擎、移动互联网等重大市场机会的技术方面。在商业方面,要突破服务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改变中国社会资本稀缺造成的商业障碍。
模仿者乐园
山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急功近利的心态,高昂的原创成本、不充分的竞争环境……多重因素构成了当今互联网企业创业的真实环境。互联网是否变成了模仿者的乐园,创新者的失乐园?
本刊记者 刘佳
“你的项目属于‘本土式’的创新,这种商业模式早在2000年已经就有不少人做过了。”看着眼前的融资计划书,朱啸虎的眉头微微皱紧。在他看来,不少国内的互联网创业者所谓的“创新”,并没有带来太多令人兴奋的实质性变化。
这一幕发生在8月初的一个下午。“人脉库”创始人朱义禄带着他的创业项目见到了美国硅谷的老牌风险投资基金金沙江投资合伙人朱啸虎。面对质疑, 朱义禄解释:“事实上我们做的有所不同,这既是一个人脉搜索引擎,又是一个基于中小企业用户的商务社交的平台。相比阿里的人脉通、若邻而言,我们更加细 分、专注。”
他的陈述最终还是没能打动这位投资人。“人脉社交往往是供需不平衡,乙方求甲方,剃头挑子一头热。”在朱啸虎看来,“这个模式已经被证明很多次了,特别是在细分行业里,找人其实很容易,需求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相比诸如“人脉库”这种有待成熟、创新力也许并不“强悍”的创业型公司,朱啸虎向记者坦言,风险投资者们无疑更青睐那些已被证明成功的商业模 式。“美国的互联网至少领先中国3-5年,运用国外的成功模式,找一个中国的团队,是规避高风险最简单可行的方法。”就在两个月前,金沙江创投两度战略投 资一家名为拉手网的团购网站。
年轻而充满活力的中国互联网行业,在十几年发展的快车道上,始终是模仿者狂欢的“乐园”。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几乎国外所有成功的互联网模式 都能在中国市场找到成功的“克隆版”——新浪、搜狐模仿Yahoo,腾讯QQ模仿ICQ,淘宝模仿ebay,人人、开心模仿Facebook,优酷、土豆 模仿YouTube,美团模仿Groupon,新浪微博模仿Twitter,立方网模仿Foursquare……这对于尚处弱势的中国互联网创新者而言, 似乎意味着更加艰难时刻的到来。
无克隆,不互联网
4.2亿——这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年7月再度刷新的一组中国互联网网民数据。我们坐拥全球基数最大的互联网民,但是与网民数量相匹配的中国互联网创新却乏善可陈。
“创新不是互联网的主体,主体还是模仿。”互联网专家刘兴亮如是评论。“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没有模仿,可能就没有今天发展如此迅速的中国互联 网。”毕竟,互联网诞生于美国,发展、繁荣也是美国领头,自然很多新技术、应用、模式诞生于美国,既然他们有着先发优势、有现成的成功模式,有什么理由不 复制到中国市场来?所以中国互联网行业在总体上看属于追随者。
比起“寥寥无几”的创新者,做“模仿者”无疑是件“幸福”的事情。通过模仿国外成功产品服务和网站,再加以改进,稍微创新,几乎都不用完全开发全新的产品,既节约成本,又缩小运营周期。无论是最初的门户、邮箱,还是现在日益火爆的团购,“成功”的案例不在少数。
造成“模仿风行、原创失势”局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和业界急功近利的心态不无关系。“多数互联网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都有过风险投资的参与和支持, 而风投的重要口味之一便是用海外成功上市的企业作为标尺来衡量中国本土互联网公司,这种口味决定了中国互联网企业不得不去模仿。” 缔元信副总裁梅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分析。
也许正如硬币的正反两面,引领互联网走向成功的助推器也可能成为互联网迈向下一步的绊脚石。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一旦美国互联网创造出新的想法和 模式,中国市场就会马上出现一群人迅速抄袭,接着风投紧随,互联网的投资“公式”就此形成:抄袭美国模式+中国空白市场+风险投资,通过铺天盖地的宣传以 及用户的急速膨胀,迅速构建出一个初具规模的互联网公司,以期待上市或者售出,赚取不菲的“快钱”。
以实用为导向的现实标准与鼓励创新的理想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立。不排除中国本土互联网创业者自身创业思想的内在局限性,这可能也是风投公司偏好 模仿公司的一个直接原因。但对于刚起步的中国创业者来说,最好的点子可能就是山寨模式。这种风气让中国互联网市场充满投机,目前蜂拥而至的团购大战,就是 最典型的案例之一。而梅涛也分析:“这种模式一是不利于互联网底层技术的创新,二是不利于后续商业模式的创新——从最近网易CEO丁磊呛声华尔街分析师就 能看出,时至今日,很多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依然是海外投资者看不懂和难以理解的。”
即使获得资本市场青睐的中国互联网企业,仍需要时间去证明自己。以成功借壳上市的酷6传媒为例,根据此前财报,今年第二季度亏损逾千万美元。而最新出任酷6董事长的吴征也表示,上任后将解决此前酷6单一的营收模式。
而从几年前开始盛行的的SNS热潮也正在“退烧”,先是曾获得3300万美元风险投资的社交网站360圈黯然关门,后有蚂蚁网宣布因资金链断裂而关站,足以证明商业模式探索不力将成为越来越多网站的致命危机。
创新“失乐园”
如果没有良好的土壤去培育,再优秀的创新“种子”也难以成长。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业界人士对于目前国内互联网行业的现状表现出“谨慎乐观”的态度。
“中国互联网自主创新弱确实是一个问题”,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如是评价。他认为,“核心技术的不掌握,深层原因一是体制转变时期 的不适应,既不能再搞举国体制,市场自发投入研发的机制又弱,风险投资体制未服水土;二是积累的薄弱,事情变化总有个过程。”但他同时乐观地认为,“中国 互联网的技术创新能力稍弱,但商业创新能力较强。对比其它行业就可以比较出来,许多外商进入领域,民族企业都失败了,但在中国互联网领域,情况倒了过 来。”
刘兴亮的观点却更为悲观,“那种靠一个idea就可以打天下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那种靠一个PPT就能从VC那儿骗到资金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了;那种新技术新应用遍地开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那种打招呼都是‘有什么好想法、好项目’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在他看来,支撑互联网行业高速发 展的最主要因素创新力,已经没有前些年的那种势头,那些让人们兴奋的新技术新应用正在变得越来越少。
为什么在拥有4.2亿网民的互联网市场没有出现像苹果、Twitter、YouTube那样以自主创新闻名的企业?客观地说,在中国,互联网创 新成本无疑很高。百度、新浪、腾讯、淘宝等诸多巨头们拥有巨大的资源优势和庞大的用户基础,再加上中国市场普遍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于是往往出现这样的情 况:创业者们辛辛苦苦干了两三年,最后却发现是为巨头做了嫁衣,自己什么也捞不到。刘兴亮坦言,巨头“通吃”、“摘果实”已然成为如今国内互联网行业的一 个通病。
模仿并没有错,但是当互联网企业成长到一定规模的时候,更需要有责任的创新和扩张。但由于互联网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淡漠,几乎让“抄袭”模 式成为一道无解的题。当某一种互联网模式火爆出世,国外的通常做法是选择收购,例如Google收购了Blog.com、YouTube,Amazon收 购Zappose……但在国内,巨头企业选择的做法则是“复制、粘贴”。微博火了,大家都开始做微博;团购火了,巨头们又一拥而上做团购……这种通过模仿 对手再打败对手的竞争方式已经成为业界的常态。
一项数据也从侧面印证了互联网创业的艰难。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最新统计数据显示, 截至2010年6月,中国的网站数从去年年底的323万个减少到279万个,而其中近8成网站的处于闲置状态。
的确,通过以小博大方式获得“巨大成功”的门槛已经比10年高了很多。“这就像1990年代初期,一个根本不懂股票投资的老大爷可能会因为歪打乱撞地买了几支股票而一夜暴富,而今天这种事几乎不可能发生了一样。”梅涛说。
微创新
“许多人问我面对互联网巨头百度、腾讯、淘宝怎么竞争,骂他们没有意义,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比他们更创新,比腾讯更加微创新,更加聚焦,行动更 快。”身为天使投资人以及360公司董事长的周鸿,并不赞同所谓“站长已死”这种悲观的论调。“鲨鱼旁边还经常有小鱼的存在,Google常常自励要保持 小公司的经营方式和做事方法。创新是对的,模仿也不可避免。重要的是,你是模仿别人,还是被别人模仿。这很重要!”
“不创新,就死亡”。这句流传业界的铁律不仅说明了市场竞争的残酷,也道出了企业生存的根本,笑到最后的多半是率先做出大胆尝试的企业。而对于未来更多的互联网创业者来说,微创新将是他们的世界观、方法论。
“技术创新叫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营销模式创新,产品界面的创新,用户体验的改进,我就认为这种创新也是创新,而从现在的互联网来看,互联网从 技术驱动走向消费者导向驱动,所以用户体验的创新往往会变成新互联网应用能否得到用户欢迎的决定性力量,这种创新叫微创新。”周鸿如是定义。
由此来看,创新与模仿其实并不矛盾。正如日本经济的腾飞离不开模仿一样,模仿是为了更好的超越。互联网更提倡的是,“聪明的引进,并不断地在此 基础上进行创新”。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对此提出精辟的阐述,他认为创造性的模仿是“创造性仿制者在别人成功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创造性模仿仍具有创造 性,它是利用他人的成功,因为创造性模仿是从市场而不是产品入手,从顾客而不是从生产者入手。它既是以市场为中心,又是受市场驱动。”
任何简单一味的模仿只有死路一条。弱者的生存模式,更重要的是在深刻了解市场的情况下,主动学习他人的长处,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有选择有智慧 的市场策略。这也正是有人推崇“山寨精神”的重要原因——山寨的过程,也是快速学习、吸收的过程,后来者只有汲取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并与自身的优势及环境 因素相结合,形成特色产品和独特的竞争优势,才有可能后来者居上。
事实上,中国互联网巨头们表面看似“模仿”,其背后和细节中都不乏中国互联网行业特色的微创新——腾讯早期虽然脱胎于ICQ,但其后来的发展之 路,如与移动通信的结合以及虚拟物品交易却是ICQ没有走过的;聚合大量传统媒体的内容创立“新闻门户”属于新浪的独创,新闻在早期的Yahoo时代并没 有如此突出的地位;淘宝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免费模式吸引了海量的商户进场开店,之后又以售卖淘宝内部广告位的方式获取业务收入,并开发了第三方支付工具来支 持其电子商务……这些微创新的结果往往令那些盲目的跟风者们难以望其项背。
乐观地看,与传统行业相比,互联网行业的技术创新周期更短,因此,每一次技术创新都可能创造一些新的机会。从这个角度来说,互联网行业依然会是 “创业者的乐园”。不过,对于多数想借助互联网来创业的人来说,自由放任的时代正在过去,互联网企业必须学会“带着锁链跳舞”,而创业的归宿已经不再是玩 资本游戏,而是真正做实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