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土豆抄袭网页构成侵权

2010-08-28 10:49:27来源:西部e网作者:

  据新华社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重庆首例网页著作权案,判决说明即使网页内容不同,但抄袭基本布局风格的行为同样构成侵权。

  2004年9月,重庆印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加)网络部设计制作了一网站,并于2005年1月就该网站页面向重庆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 
 
  2005年10月,印加发现重庆土豆先生快餐公司(以下简称土豆先生)在其网站页面大量抄袭了其经版权登记的页面,为此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土豆先生停止侵权。法院审理认为,土豆先生的行为属于抄袭行为,遂判决其停止侵权,立即删除其网页上的侵权内容,并赔偿印加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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