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脑攻击要害部门可处5000元罚款

2010-08-28 10:49:18来源:西部e网作者:

  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行为攻击要害部门的电脑系统,都将遭到1000元至5000元的处罚。昨天提交审议的《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对于处罚的界定删除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表述。这一变动为蓄意攻击要害部门电脑的人戴上了“紧箍咒”。

  同时,网监民警有了特定名称。草案明确了计算机安全和监察的人员: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操作人员统称为计算机“安全保护人员”,公安机关的网监民警统称为计算机“安全监察人员”。

  为了防止不法人员通过计算机网络发送传销、色情、赌博等有害信息,草案作出详细规定: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用户,应在网络正式联通后30日内向公安局备案。(记者 史永庆实习生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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