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年亏损的融360拟赴美上市,投资人等不及了吗?

2017-10-26 12:09:27来源:牛牛观察作者:李君

连续亏损的融360为何要赴美上市,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需要融资造血,以便在竞争中得到更加有利的地位。当然,投资人套现离场也是重要的诉求。

连续亏损的融360为何要赴美上市,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需要融资造血,以便在竞争中得到更加有利的地位。当然,投资人套现离场也是重要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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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360联合创始人、CEO叶大清于10月22日在公众号宣布成立简普科技,同时以简普科技名义提交IPO申请,美国东部时间10月20日晚,简普科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了IPO招股书。根据招股书,简普科技计划在美上市,本次最高拟融资2亿美元,承销商是高盛、摩根斯坦利、JP摩根和华兴资本。

至此,融360成为继趣店、和信贷和拍拍贷之后的第四个赴美上市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1、连年亏损 融资不断

融360为何要上市,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需要融资造血,以便在竞争中得到更加有利的地位。当然,投资人套现离场也是重要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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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6年内,融360一共获得4轮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亿元。

2012年3月完成700万美元A轮融资,由光速中国、KPCB凯鹏华盈中国、清科集团联合投资;

2013年7月完成3000万美元B轮融资,由红杉中国基金领投,光速中国创投和KPCB凯鹏华盈中国等A轮三家投资公司跟投;

2014年7月完成6000万美元C轮融资,投资方包括新加坡淡马锡旗下兰亭投资和红杉资本等;

2015年10月完成最后一轮融资,由云锋基金、赛领基金等领投,红杉资本及StarVC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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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目前融360然处于亏损之中,2015年、2016年亏损1.96亿元和1.82亿元,今年上半年亏损达到4904.3万元。而这样的亏损,仍然可能继续保持,当然会持续缩小,缩小原因在于对市场和销售费用的克制。

2、“钱”途可期 风险犹存

和趣店、拍拍贷的主营业务不同不同,融360目标是做金融搜索平台,为个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免费提供贷款、信用卡和理财产品的搜索及推荐服务,通过一系列的金融工具、内容帮助用户更好地做出决策;另一方面,简普科技为放贷机构提供一站式的营销和风控平台,帮助金融机构更好的服务个人和小微企业。

业务构成决定了收入,融360的主要收入来自金融机构收取的推荐费,而用户通过融360完成贷款或者信用卡申请后,金融机构会根据与融360的合作协议支付对应费用;而广告费和风控服务费也占收入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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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创始人叶大清看来,互联网金融在接下来的时间内会迅速发展。在叶大清的公开信《融360成立简普科技:成为每个人的金融伙伴》中,他这样写道,“虽然这些年,我们去银行的次数越来越少,各种手机银行、移动支付、在线信贷、理财、网申信用卡等越来越普及。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管理金融生活的用户不到中国总人口的10%,只有美国水平的三分之一;中国人均信用卡不足0.5张,远低于美国人均4.4张的水平。到2020年,中国线上借贷市场的复合增长率将达到60%,市场规模超40万亿,前景巨大,未来无限!”

而事实也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到2017年上半年为止,简普科技的月均活跃用户数达到了6360万,而平台上则有2000多家金融机构发布了超过10万种金融产品,包括小微企业贷款、房贷、车贷、消费类贷款、信用卡以及理财产品等多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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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不意味着融360就没有风险了,在招股书中,公司IPO之前,CEO叶大清持股比例为9.6%,而COO陆佳彦持股比例为8.3%;而第一大股东为红杉资本,其基金持股比例高达17.6%;而光速中国则持股16.7%;创始人的股份比重,对该企业的商业决策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在个人和机构产生分歧时,很可能处于不利地位,对机构产生妥协。

此外,融360可能涉嫌无照经营征信业务,这一点在用户中引起了争议。2013年2013年央行公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征信定义为“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并规定我国个人征信实行牌照制。融360的业务可能符合这一定义,尽管个人征信牌照尚未发放,但它可能涉嫌无照经营征信业务。

3、风口紧缩 优胜劣汰

融360是否涉嫌无照经营征信业务,不同的业内人士看法不同。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认为,融360的大数据风控业务涉嫌无照经营征信业务,违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规定;但在未来,不排除其子公司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准经营相关业务。

不过,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看来,融360开展的大数据风控业务并不属于个人征信业务。

这一看法的出现实际上和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法律和监管现状有着密切关系。由于互联网金融增速迅猛,业务规模和发展程度都在不断壮大,相关的法律和监管措施都在不断完善,改变了之前的空白情况,然而还算是新兴事物,所以有关的法律没有全部完善,仍有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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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叶大清实际上向媒体表示过考虑在A股上市,也积极考虑评价评估国内上市的可能性,然而中国证监会的残酷核查,尤其是“必须保持三年盈利”的硬性规定,让融360选择赴美上市。

毕竟,在二八法则中,赢者为前面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不能加快上市,融资造血,融360很有可能无法和之前的融资方交代,也有丧失在接下来的竞争中取得先机的机会。

关键词:融360上市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