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乐视诉百度侵权不恰当 应追责片源泄露者

2015-12-24 13:10:54来源:威易网作者:

2015年12月19日,仅在卫视上播出过半的《芈月传》资源遭到外泄,外泄者将全集资源上传到百度云上对外传播。乐视网随即以侵犯著作权指控百度公司。对此,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专家王咏东表示,视频的上传者才是主要侵权方。

2015年12月19日,仅在卫视上播出过半的《芈月传》资源遭到外泄,外泄者将全集资源上传到百度云上对外传播。乐视网随即以侵犯著作权指控百度公司。对此,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专家王咏东表示,视频的上传者才是主要侵权方。此次事件中,百度的责任应该是在被乐视告知后及时处理,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规避云盘使用者侵权,如果这些都做到位,那么百度基本上就没有过错,乐视的指控并不恰当。天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望开雄律师则表示,“百度云只是个第三方存储平台,此次版权纠纷,真正应该去调查的是片源如何被泄漏出去,泄露片源并恶意传播的肇事者才应该承担法律和刑事责任。”

资料显示,百度云是百度公司推出的一项提供用户Web、PC、Android、iPhone和WindowsPhone手机客户端等多平台数据共享的云存储服务,该服务为用户提供了超大的第三方网络存储空间。用户可以把自己的文件上传到网盘上,并可以跨终端随时随地查看和分享。

针对《芈月传》资源泄露一事,百度方面表示,已经在第一时间紧急启动了违规内容清理预案,当即成立专项小组,一方面删除已经发现的违规内容,另一方面投入大量人力在社交媒体上收集违规样本。通过系统自动化过滤和人工清理两种方式,发现一条就立即删除一条。通过以上措施,《芈月传》相关违规内容的分享在24小时内基本得到了控制,48小时后已基本找不到有效的分享链接。

针对此事件,王咏东律师指出:“在本事件中,百度实际上只是提供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平台存储服务,并不存在主观侵权意图,根据技术中立原则,‘当某一工具或服务具有实质性的非侵权用途时,不能仅以该工具或者服务被用于实施侵权,而推定工具或服务提供者有意帮助此人侵权’。和视频类网站不同,百度云盘作为存储服务平台,并不具备内容编辑能力,因此并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天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望开雄律师也表达了同样观点。在他看来,芈月传的未播剧集内容被泄露并置于互联网平台上传播,对乐视旗下的版权方和乐视而言可能确实损失巨大,但乐视此次指控百度,更多只是炒作造势。“从法律意义上来讲,百度云盘中的内容是用户上传,百度云盘只提供各类资源的存储空间,只提供平台,这种情况下接到版权人的通知后删除即可,这是全世界互联网法律的共识。芈月传的版权纠纷,真正应该去调查的是片源如何被泄漏出去,泄露片源并恶意传播的肇事者才应该承担法律和刑事责任。”

王咏东律师还特别指出,依据国家最高法院在2011年12月16日《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利益平衡原则,“对于网络著作权…特别要准确把握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既要加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又要注意促进信息网络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发展,确保社会公众利益。”

据百度方面介绍,除了紧急制动清理预案之外,百度云还长期设立有专门的举报渠道(http://copyright.baidu.com)。如果网民在百度云上发现违规、侵权、盗版内容,可以到该网址进行举报,百度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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