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吹响维权号角,网文IP亟待保护

2015-09-25 16:22:47来源:威易网作者:

阅文集团近期发布的公告显示,它正在对知名IP《鬼吹灯》进行维权。对阅文来说,不仅要做好《鬼吹灯》的系列运营,这部热门作品开创了一个商业小说类型,并且即将有两部电影上映——这将进一步提升IP的热度。更重要的是,应该如何面对层出不穷的盗版与侵权?

几乎所有的网络文学平台都饱受盗版的困扰。作为数字阅读旗舰平台的阅文也不例外。

阅文集团近期发布的公告显示,它正在对知名IP《鬼吹灯》进行维权。对阅文来说,不仅要做好《鬼吹灯》的系列运营,这部热门作品开创了一个商业小说类型,并且即将有两部电影上映——这将进一步提升IP的热度。更重要的是,应该如何面对层出不穷的盗版与侵权?

这或许将成为网络文学IP保护的一个经典案例。

网络文学IP保护困境

网络文学狂欢的背后,一直笼罩着盗版的雾霾。此前是内容的盗版与山寨,通过种种手段把网站连载的付费内容进行非法转载,以此换取大量的流量。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盗版的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和隐秘,如从内容的盗取转向对IP的创意和形象的再创造。

以《鬼吹灯》为例,这部网络文学知名IP的侵权方式可谓五花八门。比如它的手游已经独占性授权给盛大游戏,但依旧有上海游趣等多家公司声称开发出了同名手游,前述多家公司的侵权行为在手游领域并不鲜见。一方面是因为游戏市场,特别是手游市场发展迅速,游戏生命周期短、盈利快,造成盗版成本低,收益迅速;此外由于盗版取证困难,并且市场上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够完善,维权成本高;再者大量的厂商进入手游市场,手游内容同质化严重,游戏死亡率高。业内人士分析,2014年新上线的手游的死亡率近90%,剩下的10%当中,约一半只能保本或微利。在这种形势下,手游厂商纷纷把目光转向精品网文IP,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而随着网文IP的水涨船高,精品网文IP被大厂商瓜分殆尽,加上国内文化创意市场初期缺乏规则和司法管理,以及部分版权方的不作为,盗版网文IP,似乎成了手游市场的潜规则。

这种明目张胆的侵权还有迹可循,目前来看,《鬼吹灯》面临的不仅仅是手游的盗版,还有一系列借势书名、人物形象、关键词等侵权行为。事实上,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泛,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版权、专利、商标外,不正当竞争的方式五花八门,如《鬼吹灯》的IP,之前也遭遇过“山寨”,剽窃其核心创意的小说层出不穷。而跟随其大电影的上映,随之即来跟风的“李鬼”也开始蠢蠢欲动,这些打擦边球的侵权作品方法大同小异:或是利用IP的名字来推出前传或后传,或者用作品中主人公的名字来混淆视听,比如此次新华先锋正在强推的《寻龙诀之黄金帝国》,据出版方放出的试读部分来看,这本借势IP电影的同名小说,内容和原作《鬼吹灯》大有相似之处。相比直接的抄袭,这种不正当竞争性质的“盗版”让版权方防不胜防,加大了维权的难度。

如何走出网文IP盗版困局?

种种盗版与侵权,损害的是不仅仅是一部作品的形象,更多带来的是产业的乱局。如何走出网文IP盗版困局?首先应当完善法律与市场监管机制。

目前,针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法等,从相关的法律政策方面保障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文化创意行业。而我国的行政管理部门和网络管理部门也加大对网络版权问题的监管力度,包括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打击盗版,使得网络版权保护不再是“空白之地”。

此外,网络文学平台应提高自身IP意识,自觉维权。目前网络文学集团均成立了专门的法务团队协助平台和作者进行维权。阅文集团此次针对《鬼吹灯》的维权更说明,行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更加系统、专业。

“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创造成本高、投入大,但易复制、复制成本低,在网络传播技术飞速发展条件下,这个特征就更加显著。”据有关人士表示,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特征,使得其容易受到侵权伤害,如果没有有知识产权保护,创意主体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随之带来的后果,是创意的没落,这将是行业之殇。

阅文集团认为,应严厉打击并防范侵权行为的发生,保护原创IP,营造一个可以让作者能够通过其创造的知识产权获得相应收益的有序环境。在维权之外,IP的合作方式却不应该闭塞。如《鬼吹灯》维权声明中,虽然对相关涉事企业的侵权行为坚决抵制,阅文仍然表达了开放的合作态度,表示“就《鬼吹灯》作品的其他版权合作,阅文集团欢迎各方的接洽,就合作事宜共作商讨。”而在有效的维权,和多元的合作双管齐下的作用中,网络文学等内容行业进行真正的健康发展期,亦指日可待。
 

关键词:网络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