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届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3-07-17 09:46:26来源:腾讯教育作者:

根据《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二届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渝青发〔2013〕3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于今年6月初举办重庆市第二届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多媒体作品制作项目决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二届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渝青发〔2013〕3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于今年6月初举办重庆市第二届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多媒体作品制作项目决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重庆正大软件技术学院团委

技术指导单位: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竞赛具体安排

(一)竞赛工种

多媒体作品制作(相关技术纲要随后下发)

(二)参赛对象

1.职工组

(1)年龄在40周岁(1973年4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青年;

(2)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上进,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3)各单位在初赛的基础上选拔出决赛资格选手,统一报名参加决赛。

2.学生组

(1)年龄在16周岁至25周岁(1997年4月1日至1988年4月1日出生)的在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

(2)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上进,遵纪守法;

(3)各院校在初赛的基础上选拔出决赛资格选手,统一报名参加决赛。

(三)竞赛形式

比赛以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成绩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当总成绩相等时,以实际操作成绩高者排前。学生组笔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在60分(含60分)以上者取得决赛排名资格。

(四)竞赛时间

2013年6月15日

(五)竞赛地点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巴南区南泉街道办事处白鹤林16号)(交通图见附件)

(六)竞赛报名

1.每位参赛选手需在比赛当天或之前提交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1份、2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报名表纸质件1份(同时提交电子档),职工组参赛选手每人交报名费200元。纸质报名表和报名费于决赛当天送交承办单位,统一开具发票。

2.报名地址: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3.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6月6日

三、表彰奖励

(一)职工组

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表彰名额总数不超过该工种(项目)参赛选手总数的30%,同时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对决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优先推荐参评“重庆市优秀技能人才”和“重庆市青年岗位能手”,优先推荐参加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各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竞赛工种(项目),由市人社局按渝人社发〔2009〕105号文件规定,对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且理论、实操及综合评审成绩均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其它参赛选手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

3.决赛获得前10名的选手,所在单位已经试行青工技能培训学分制的,技能竞赛学分加20分,同时由团市委授予“2013年度重庆市十大青年职业标兵”称号。

(二)学生组

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表彰名额总数不超过该工种(项目)参赛选手总数的30%。

1.对决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优先推荐参评有关个人奖项,优先推荐参加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2.对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竞赛工种(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渝人社发〔2009〕105号文件规定,对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且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其它参赛选手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联 系 人:杨晓玉 15086991421

黄 涛 18723540008

联系电话:62846693

电子邮箱:171698139@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办事处白鹤林16号

邮政编码:4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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