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的最大收入来源会是广告吗?

2012-05-03 09:02:52来源:知乎作者:张宁

我相信移动互联网会是桌面互联网的一个继承。因为移动设备和应用的出现,出现了诸如 LBS 或者 O2O 这样的新模式,但是如果把广告看成是一个广义的概念的话,其实这些模式也无非是针对特定广告主(本地商家)的广告。

我相信移动互联网会是桌面互联网的一个继承。因为移动设备和应用的出现,出现了诸如 LBS 或者 O2O 这样的新模式,但是如果把广告看成是一个广义的概念的话,其实这些模式也无非是针对特定广告主(本地商家)的广告。

如果仅仅从狭义的应用内广告的角度来看,还是会有很多应用通过这种模式来盈利。如下的几个点都在支持这个观点:
  • 应用商店内付费应用占总应用数量的比例和平均售价在下降(详见 http://distimo.com 提供的月度报告)
  • 用户花在移动应用上的时间越来越长,但是预先付费购买的应用并没有办法从更长的使用时间中获得更多的收益,但是广告收入是随着用户使用的时长而增加的
  • 应用内购买是应用收入的新增长点,但并非所有应用都能找到好的收费点,另外 Tapjoy 模式的成功证明了广告收益可以至少媲美应用支付的收益(否则开发者不会用广告来“免费”送出虚拟道具或积分)
  • 更好的广告技术的出现帮助更多类型的应用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定义广告,而非采用同一化的广告条模式。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参考 http://www.iab.net/mraid 的富媒体格式,以及类似 http://medialets.com 这样的富媒体广告管理产品,果合在国内是较早开拓移动广告管理的平台 http://guohead.com

随着富媒体、HTML5 等技术的发展,移动广告很多被用户诟病的影响用户体验的生硬的广告形式将得到大大改善,更丰富的展现形式,以及整合社交、视频等多媒体的能力也会使品牌广告主更看重移动应用媒体的广告投放。

无论是从广义还是狭义看,移动互联网都不会抛弃桌面互联网上的产品免费 + 广告盈利的模式。在市场早期,广告形式比较单一,大部分早期创业公司尚未考虑盈利,大部分广告主尚不熟悉移动广告技术的时候,自然不会看到广告大面积的成为一种盈利模式。但是从长期来看,用户在移动媒体上的注意力还是会通过移动广告的形式形成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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