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 赶集网上求租热

2011-08-16 10:27:43来源: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8月13日的出台,再次引爆了全社会对于“房子”、“老子”、“车子”、“票子”、“孩子”等焦点问题的议论,婚姻究竟谁做主的质疑声成倍激增。据赶集网消息人士透露,这几天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8月13日的出台,再次引爆了全社会对于“房子”、“老子”、“车子”、“票子”、“孩子”等焦点问题的议论,婚姻究竟谁做主的质疑声成倍激增。据赶集网消息人士透露,这几天发布求租信息的网友更多了,还有网友直接标出“一家三口常住”求租。

  租房结婚将成为新趋势

  房屋“限购令”实行半年以来,房价稳中有降,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已经将目光转向了租房。而如今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公布,更让房那些没付首付却跟着共同还房贷的人心里有种说不清的滋味,似乎不但没有了产权保护,更多了一份巨额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开始考虑,也许租房是更好的选择。微博网友“老高这个名字是我的”说,新婚姻法告诉我们的并不是男女不平等,不是财产分配不均匀,我觉得那直观的意思就是说,裸婚时代的到来,我们不买房,我们只租房,租到死的钱都比买房便宜。

  赶集网房产频道负责人表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生效几天以来,在赶集网上发布求租信息的网友呈曲线上升,再加上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实施对于租房市场的传导效应,预计未来将会有更多“新人”选择租房结婚,租房结婚或许将成为一种新趋势。

  婚姻保卫战提前打响

  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实施,让红遍全中国的电视剧《婚姻保卫战》在现实生活中上演。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影响,记者采访了与其相关的人群,其中,有反对的,也有投赞同票的。

  新浪微博上很多对司法解释持质疑态度的人都引用了这样一个例子:“一对男女,婚前购买100万房,男首付30万,余下70万,20年,每月还款5000。女方产后在家操持家务,男方一人还贷。婚后10年双方离异,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男偿还女4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40岁人老珠黄女方带着14万现金默默离场,40岁一枝花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

  北京的退休干部李先生表示,对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投赞同票。他说:“今年我们夫妻俩花了200多万元给儿子买了新房,房产证归儿子所有。买之前我和老伴就担心过将来房子的归属问题,现在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更放心了。当然,作为家长的我们也希望儿子的婚姻能够顺顺利利,但现如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实施也是防患于未来。” 还有人认为,新的司法解释给那些看着对方房子结婚的人,或者说给骗婚的人,敲响了警钟。

  无论怎么看,对很多考虑结婚的年轻人来说,怎样购房都是个值得思量的问题。在没想清楚之前、房价依然高企的现实情况下,租房因其所属权争端少、地点选择灵活方便等优势,正成为更多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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