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第一起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开庭

2010-08-28 10:49:35来源:西部e网作者:

    8月31日,新疆古道探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道探险)诉新疆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旅)侵犯其网络知识产权案开庭。

    据悉,这是今年7月1日我国首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施行后,首府乌鲁木齐第一起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

    古道探险总经理于仲涛诉称,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并于同年开设一个旅游网站,发展至今成为了专业的探险公司。2005年5月,古道探险新开发一套软件,于是将原有网站改版为“新疆自助旅游探险网”网站,可是在2006年5月,他发现,新疆中旅也设立了一个“新疆自助旅游探险网”网站,并且将自己公司网页整体抄袭。

    于仲涛认为,古道探险对上述网页内容具有计算机软件版权,其中,“发现之旅”、“享受新疆”两个论坛内173篇文章、163张图片等均是由自己和员工所著,而新疆中旅“克隆”自己公司网页的行为,侵犯了自己对计算机软件版权的所有权、名誉权及对文章、图片的著作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各项损失5万元。

    新疆中旅在法庭上辩称,古道探险在诉状中,称自己是“新疆古道探险有限公司”,而其公章则是“乌鲁木齐古道探险有限公司”,对方应是两个主体,诉讼主体不明确;其次,新疆中旅名下的“新疆自助旅游探险网”网站,是由该公司员工张鲁元所为,公司并未授权,也毫不知情;另外,网页上的文章、图片等均是在论坛中发表,不能肯定其作者就是古道探险所有。

    新疆中旅代理律师王兴尧认为,新疆中旅并不存在侵权事实,更没有对对方造成任何损害,因此法院应该驳回其上诉。

    乌市中级法院将择日宣判。

关键词: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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