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网站300人色情表演 一成员西安隐蔽活动

2010-08-28 10:49:35来源:西部e网作者:

  提要:荆州一家网络公司关于该公司视频软件被多家网站盗用的举报,引起荆州公安局网监支队的注意。在稍后进行的两个月的秘密调查中,警方发现,不少使用盗版视频软件的网站,都在从事色情活动,来往资金竟在数百万元以上。此案引起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多个从事网络淫秽表演的网站被摧毁。

  一次寻常举报揭开惊人秘密

  这是一个令人沉重的话题。8月24日,当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这起特大网络色情案时,无奈多于愤懑———在我们的身边,到底还有多少青少年陷入这些不良网站无法自拔?对我们日常生活有着重大影响的网站何时才能得到真正的净化?这起大案的破获,起因有些偶然。今年4月初,荆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接到当地一家网络公司报警,称其与他人共同开发的一套视频聊天软件在网上大量涌现,“BOSS俱乐部”、“V99”等多家网站都在使用其软件经营。根据报案人提供的情况,荆州网监支队展开前期调查。警方通过采取相应手段进入“BOSS俱乐部”,对其使用的软件进行分析,结果令他们惊讶不已:这个网站正利用这套视频软件进行大量淫秽表演。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除了“BOSS俱乐部”外,还有“贵族商务网”、“快活林”、“天使V99”、“丁香花园”等约计20家网站都正在从事类似的色情活动,注入这些网站的资金竟达到了数百万元。案情引起了荆州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5月16日,公安部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指定由荆州市网监管辖此案。同日,荆州网监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开展秘密侦查。进一步调查发现,此案涉及湖北、四川、江苏、上海、江西、陕西等八个省市区,地域面广。5月24日,公安部再次召集所涉地域网监部门研究侦破方案,并确定此案由荆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管辖。5月28日晚,荆州网监支队、四川省公安厅兵分八路,分赴上海、江西等地开展工作。一个无形大网扑向了活跃于网络背后的群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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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时候在网上流传的武校色情图


    密查两个月,锁定管理层

  网络视频淫秽表演,是近年来新涌现出的一种犯罪形式。去年,我国曾展开了大规模的网上扫黄行动,打掉了许多涉案网站。但今年上半年,这类网站又呈死灰复燃之势,并且以较高的反侦查手段应对网警。“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里,他们是通过一个虚拟的身份,进行虚拟的活动。过去,此类网站都是通过对网民注册信息后自动播放进行色情传播。但屡遭打击后,他们采取的方式更隐蔽了。”荆州市网监支队政委李恩忠向记者介绍说,为避免公安机关打击,他们采取“三分离方式”:即:总站长与代理站长、表演者分离:服务器与管理人员分离;注册方式与网站分离。只要抓住其中一个人,其他人员就会作鸟兽散。将服务器设置在远离千里之外的网络运营商托管,一旦有人调查服务器,他们即刻关闭网站,断掉所有通讯联系;此外,所有服务器一律关闭日志记录,即便公安机关缴获了服务器也只能望洋兴叹!管理人员之间、表演人员之间素不相识,只通过网络单线联系。如果其中一名成员被抓,鼠标一点,几乎所有人都会在短暂的几分钟内得知信息;只要一个“下线”被抓,其他人员可以通过远程登录删除所有证据!资金链条也与以往不同,每个层面的分成比例都直接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分配。所有账户都不是由表演者提供,而是由看起来与网站完全无关的“总站长”掌控!那么,怎样才能打入这个“滴水不漏”的系统?警方认为:这类案件采取“由人到案”看来不行,只能“由案到人”。先撒大网,获取证据,再获取整个组织结构及证据链条,然后统一行动一网打尽!经过两个月的紧张工作,荆州市网监支队完成了几项任务:一是将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活动地点全部确定,总站长“无名”在江苏淮安活动,三名前台站长“领绣”在陕西西安活动、“平凡的我”在浙江台州活动、“可乐”在江西赣州活动;二是通过对录制的表演内容进行鉴定,确认这些表演均属于淫秽表演;三是确定了湖北省境内从事色情表演的女子和代理人,以及荆州的一名会员;四是确定了服务器所在地:“贵族商务网”服务器位于上海;“BOSS俱乐部”WEB服务器位于四川成都,聊天室服务器位于四川绵阳。至此,该案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一举端掉这些网站的条件已经成熟。

    分钱不见面,落网才相识

  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5月29日23时到30日凌晨1时,“贵族商务网”、“BOSS俱乐部”、“快活林”、“天使V99”等全部同时关闭,设在上海、成都、绵阳的服务器同时被搜缴。与此同时,网站涉案人员几乎同时落网!网站总站长“无名”在山东烟台被抓获;前台站长“可乐”在江西赣州落网;前台站长“领绣”在陕西西安落网;前台站长“平凡的我”在浙江台州落网;四川的犯罪嫌疑人陈勇、刘照宇、李志广、孔祥磊、李防震、陆凯在四川成都、绵阳、遂宁同时落网……各地同时抓获人员共16名,缴获扣押赃款90余万元、美元2400元、汽车一部;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若干台。他们是何许人也?下面,让我们撕开他们的真实面目吧。在这个团伙中,设立了三层管理机构,总站长“无名”真名叫张元成,今年28岁,山东蓬莱人。他主要负责建设并维护网站的运行,对所有收入进行汇总,并为“会员”开出虚拟货币;他下面有三名“前台站长”,分别是网名为“可乐”的罗德辉、网名为“领绣”的万鹏、网名为“平凡的我”的余功义。他们负责网站的经营管理、组织“宝贝”从事色情表演,收取“会员”经费,维护聊天室内的秩序等工作;在他们之下便是“代理人”,主要负责发展“会员”。目前已经查明的“会员”有6000多人,每人注册费是380元;免费会员有近万名,网站每天的收入均在8000至10000元左右!拿四川陈勇的话说:这简直就是“印钱”!每一名“会员”通过网上银行交上380元钱后,“代理人”便将其中100元上交给“前台站长”,“前台站长”收到钱后将80元钱交给“总站长”,从而换取10万点的虚拟货币。从事色情表演的“宝贝”从“代理人”手中领取“工资”。这些“管理层”都是无业游民,完全依靠网络“发财”。令人惊奇的是,这个团伙结构非常严密,采取的是单线联系,成员之间素不相识。民警向记者介绍时透露了一个细节:“总站长”张元成和他手下的三名“前台站长”在被捕后,才见上了第一面。见面时,还不忘互相戏谑:哦,“无名”、“领绣”就是你们呀,今天总算是见上了一面。现已查明,2005年8月,张元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余功义、罗德辉。今年1月,张与余、罗两人在网上商量共同做一个视频聊天网站。同时,在罗德辉的介绍下,张认识了万鹏。张于今年2月在上海租用了一台服务器,开办了一个名为“贵族商务网”的视频聊天网站。今年4月,张又开办了一个名为“BOSS俱乐部”的网站,其运作模式与“贵族”一样,且一个网站的“会员”可以进入另一个网站。截至今年5月30日,这几个网站共发放ID号码6400余个,其中,网站从事色情表演活动的“宝贝”有300余名。用层层“分成”的办法,张元成牟利约35万余元,万鹏、罗德辉、余功义分别牟利约5万余元,四川的犯罪嫌疑人陈勇、刘照宇、李志广、孔祥磊、李防震、陆凯获利近80万元!7月5日,张元成、陈勇、刘照宇、李志广、孔祥磊、李防震、陆凯被执行逮捕,万鹏、罗德辉、余功义等被取保候审,其余5人被劳动教养。此案目前已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暴利网站半年赚300万元

  李恩忠在对此案进行分析时说,这类色情网站只需存在半年,它的赢利可达300万元以上。一般而言,半年一过,为逃避公安部门打击,便销声匿迹。再换一个网站,再次从事色情视频表演。在向交纳380元的“会员”发放了10万点虚拟货币后,他们会立即在QQ视频中开通三类“礼品袋”,其中包括“价值”50点一朵的“鲜花”、5000点一枚的“戒指”、1万点一辆的“汽车”和2万点一栋的“别墅”。“会员”则进行“刷卡”消费这些礼品。同时将色情活动分为多个级别,“诱惑秀”(一般性的脱衣诱惑性表演)、“单人秀”、“双人秀”、“夫妻秀”……这多个级别所需虚拟货币逐渐增加。只要“会员”给表演者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后,就可以看到不同级别的表演。目前已查明,“贵族商务网”一天安排这样的表演10场左右,每场观看的人数在30人至120人左右。如果“会员”虚拟货币花光,网站就会提醒“会员”要“充点”,10万点为一个单位,需要交纳150元钱。从事这些色情表演的“宝贝”,则按每10万点找“代理人”换50元现金。被抓获的3名“宝贝”中有一名网名为“黛尔”的女子,曾在去年公安部的专项网络扫黄中被抓获过。被释放后依然从事这一行当,并且从属于多家网站。她通过这一犯罪途径已经赚得不菲的不义之财。那么,成为这些色情网站“会员”和浏览者的都是什么人呢?据有关部门透露,淫秽色情是杀人不见血的刀,日常生活中因迷恋网络色情而思想空虚、精神萎靡、意志消沉者大有人在。这些人中不少人还是白领阶层。为了看到更刺激的表演,有一名“会员”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出手大方,一转便是两万元!令人忧心的是,这些“会员”中还有不少是青少年。“相对而言,网络色情对青少年的影响和毒害更大。青少年自控能力差,对性充满神秘感,容易想入非非影响学业甚至导致犯罪,特别是性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少女怀孕等社会问题日渐突出,很大程度上是不良文化影响的结果。网络色情出现泛滥趋势,也反映出青少年中正确的主流文化导向需要加强。”办案民警告诫,不要以为你在网络上看什么东西不受法律约束,根据我国关于互联网法律条文的解释,查阅、观看、复制、传播电子淫秽信息都属违法行为。

    犯罪隐蔽性强,法律惩戒缺位

  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这一案件就像是一张“社会试纸”,折射出了诸多令人忧虑的社会问题。消灭淫秽色情网站不仅需要公安部门长期的严厉打击,更需要全社会对淫秽色情网站屡禁未绝的深层原因进行反思。荆州市网监部门负责人说,我国有1.38亿网民,而其中靠网络“吃饭”、牟不义之财的有一个庞大队伍,这其中包括网上非法传销、盗取网络资源出售以及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上卖淫,传播网络病毒,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卖到国外,窃取商业秘密等。网络犯罪已经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此外,由于网络犯罪手段的虚拟性、隐蔽性、智能性,导致法律适用上产生一系列难题。这名负责人说,从根源上说,由于法律的滞后、法律惩戒缺位,使得对这类犯罪的惩处力度还不够。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互联网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电子淫秽信息具体法律条文的解释》,这一法律在实际操作上有相当难度。比如对色情表演者的处理,《解释》认为:警方要查明其进行色情传播活动20次、非法收入在1万元以上,或者进行色情传播活动10次、同时获利5000元以上,才能参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进行惩戒。但换个网名,又上来了,这如何确定数额呢?因此公安机关往往难以搜集到全部证据,最后的结果只能“捉放曹”。此外我国法律一般将犯罪结果与量刑联系在一起,但“从事色情表演,危害到底有多大,实在是难以量化”。此外,不少地方的网络运营商对一些色情网络服务器只托不管,甚至由于利益驱使还给予暗中保护,四川一个电信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是因为蝇头小利,与这帮家伙沆瀣一气!公安机关在调查时,还主动通风报信!“这些问题都需要从法律层面给予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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