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66家软件企业拒绝欺诈 签订诚信协议

2010-08-28 10:49:01来源:西部e网作者:

  《成都市软件行业从业人员准则》正式出台,明确软件行业从业人员不诚信行为及认定和处理方式

  (记者孟飞鸿王雪娟)记者昨日获悉,作为我市软件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重要制度的《成都市软件行业从业人员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已正式出台,《准则》明确了软件行业从业人员不诚信行为以及相应的认定和处理方式;与此同时,针对软件企业诚信建设的诚信登记备案工作也已全面展开,目前已有166家软件企业签订了《成都市软件行业诚信登记备案协议》。

  购买使用盗版软件

  列入不诚信行为

  不认真自觉遵守行业和企业保密规定,随意向他人泄露工作和客户机密;以追求个人利益为目的,不顾协议合同规定,不顾对原先已承诺的项目开发任务的影响,携带原企业的资料提高自己的身价;接受不利于雇主公司的外部工作……这些行为在此次出台的《准则》中被明确为从业人员的不诚信行为。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市信息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准则》发布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成都市软件行业从业人员诚信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和他律,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

  据市软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邓成飞介绍,除上述行为外,《准则》认定的不诚信行为还包括: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危害公众利益的活动,例如制造电脑病毒、参与盗版活动、非法解密存取、重大黑客行为和攻击网站;弄虚作假,隐瞒、虚构各种学历、从业记录;承接自己能力难以胜任的任务;对已经承诺的事,未按时完成,实在难以做到时,没有及早向当事人报告说明;对工作成果作夸大不实的说明;购买和使用盗版软件,参与侵犯知识产权的活动,在自己开发的产品中拷贝复用未取得使用许可的他方内容;以及其他被行业组织认定的不诚信行为。

  在对不诚信行为的认定上,《准则》确定了三种方式,分别是:被投诉后,经由第三方取证调查,市软件行业协会最终确认属实违反诚信条款或行业公约的;经劳动仲裁部门裁决确定违反劳动合同诚信条约或因此承担经济责任的;经司法机关诉讼判决确认属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诚信条款的。

  严重不诚信

  软件企业禁止录用

  “借助个人诚信信息基础上建立起诚信数据库,《准则》的出台将企业录用员工以及整个行业准入结合起来,真正起到实际的管理作用!”市软件协会人士向记者表示。据介绍,软件从业人员应该在市诚信数据库中注册登记,并填写《成都市软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登记表》,用人单位根据该登记表内容及时在诚信数据库中更新其从业信息。记者注意到,《登记表》的内容除该从业人员的基本个人信息外,重点要求个人对自己曾经和目前就职公司的诚信信息进行全面描述,并由公司填写相应的评价和约束。

  市软件协会人士表示,《准则》还将利用惩治措施对不诚信的个人实施“禁入”:被界定为不诚信行为的从业人员,除记录到本人的《诚信档案登记表》和诚信数据库供公众查询外,还将在成都市软件行业协会网站和相关媒体上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列入软件行业从业人员不诚信“黑名单”,软件企业不得录用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

  签订备案协议

  166家企业携手诚信建设

  另据了解,为了配合《准则》的顺利实施,市软件行业协会在诚信体系建设引导方面从日前开始实施了“成都市软件行业诚信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在成都地区从事软件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培训、媒体宣传以及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等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尽快到成都市软件行业协会进行登记备案。据悉,目前已有166家企业签订了《成都市软件行业诚信登记备案协议》。

关键词: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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