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确定的历年3.15主题(1997-2005)

2010-08-28 10:46:04来源:西部e网作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借鉴国际同类组织的成功经验,从1997年开始,每年确定一个年主题,并围绕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

鉴于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行为有增无减,199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讲诚信,反欺诈”年主题活动,这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史上第一个年主题。自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每年都将年主题作为工作主线之一,为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联动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

围绕“讲诚信,反欺诈”年主题,中消协开展了五项活动:

一、组织“讲诚信,反欺诈”消费者调查问卷活动。调查显示,在1996年中,有78.4%的消费者受到不同欺诈行为的损害,消费者深恶痛绝的是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假冒商品和服务行业中的宰客行为。结果公布后,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引起很大社会反响。

二、以“讲诚信,反欺诈”为主题的‘97.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国300多个大中城市、2万多个乡镇、街道开展,步调一致,使宣传的广度、深度和社会影响,均超过了往年。

三、举办“讲诚信,反欺诈”高层论坛活动,立法、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及经济学界、法学界、工商企业、消费者代表出席,论坛就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表现、危害、根源以及深层次的原因、治理的措施和办法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为国家对市场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了决策参考。

四、组织开展争创“诚信店(市场)”活动,在商业企业中大力倡导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职业道德。

五、开展十大行业经营承诺调查。

通过一系列活动,使消费者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经营者提高了自律意识,同时对唤起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80%的人口在农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就不能不考虑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消费者。“为了农村消费者”年主题的确定,旨在有针对性地解决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对农民权益损害严重的问题。

从这一年开始,年主题的产生,采取了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征集、全国消协秘书长会议讨论、理事会通过确定的方式。

围绕“为了农村消费者”年主题,中消协开展了六项活动:

一、“为了农村消费者”年主题专题调查。结果显示,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偏低,农村消费者权益受损严重,农用生产资料消费环境不容乐观,农村市场监督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二、举行“为了农村消费者”为主题的‘98.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首次把活动放到了我国消费者组织的诞生地——河北省新乐县。

三、召开了旨在建立健全农村消费者组织监督网络和普及《消法》知识的现场经验交流会。

四、开展农资比较试验和涉农调查,建立健全专业农机投诉站,促进政府制定《农用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为处理有关投诉提供依据。

五、推动农村司法保护,开展涉农法律援助。比如针对辽宁几百户农民因使用劣质饲料导致损失数千万元的投诉,中消协首次公开行使支持消费者诉讼的职能,向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信访局发出了支持消费者申请再审的书面意见。

六、举办“为了农村消费者”新闻大赛。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一项基本权利。针对现实中损害消费者权益最严重、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安全健康权益问题,中消协抓住社会热点,将1999年的年主题确定为“安全健康消费”。“安全健康消费”年主题呼吁社会各方面都要努力为消费者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围绕“安全健康消费”年主题,中消协开展了六项活动:

一、组织“安全健康消费”调查。结果显示损害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权益最多的是食品等日常生活用品和就医、用药方面;受害原因75%的人认为是假冒伪劣商品,大多数人强烈要求完善住宅、建筑安全、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以“安全健康消费”为主题的‘99.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呼吁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对消费者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与中央电视台等单位合办的3?15晚会“在法治的阳光下”,展现了一幕幕令人触目惊心的场景,带给全国亿万观众以深刻的启示,为开展年主题活动创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监管建议,推动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消费者安全健康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消协先后向全国人大、国家邮政局、建设部、卫生部等部门提交了修改、完善《产品质量法》、《邮政法》、《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和重视。

针对高压锅、瓶啤爆炸、燃气热水器致死致伤事故长期高居不下,成为危害消费者安全健康主要因素的情况,中消协运用调查、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将合理化建议送达政府有关部门,引起行政主管部门重视,先后出台了流通领域禁止使用非“B”字啤酒瓶和淘汰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的规定,促进了更加安全、不会爆炸的高压锅的及早面世。

四、参与市场检查,规范经营者行为,加强涉及安全健康权益的社会监督。

五、开展比较试验,引导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

六、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健康消费教育。

由于“安全健康消费”年主题符合国情,切中时弊,推出之后,社会反响强烈。如果说,前两年的年主题还仅限于消费者协会系统内部,那么从“安全健康消费”开始,年主题走向了社会,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是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五”计划的需要。“十五”计划,是我国在21世纪提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十五”计划提出的关于“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实际上也是我国新世纪的发展目标。开展“绿色消费”年主题活动,是2001年的主题,也是新世纪的主题。呼吁社会各界加大环保力度,重视污染治理,加快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经济与环保的协调发展,是消协系统贯彻落实五中全会关于“十五”计划的具体措施。

“绿色消费”是适应消费需求变化的需要。我国人民生活已经达到温饱,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迈进。这一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引起消费需求的变化。新的消费需求将会使消费者更加关注身体健康,更加关注子孙万代的消费,更加关注人类的生存环境。在新的消费需求转变的关键时期,我们开展这一年主题活动,既是对这一变化的适应,也是对消费者的引导。

“绿色消费”是消费维权国际化的需要。十几年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确定维权重点和中心工作时,强调中国特色和中国实际,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与国际社会的消费者维权工作中心相差甚远。国际消费者联会从1997年开始,连续开展了以“可持续发展和绿色消费”为主题的活动,受到了联合国的高度重视,联合国以此为主题召开了一系列重要的研讨会。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绿色环保组织的极大关注。2000年11月国际消费者联会第十六届世界大会通过了“可持续消费”的决议。我国加入WTO以后,各行各业都在研究各项工作国际化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不例外。“绿色消费”年主题,将是中国消费者运动的里程碑,它标志着从此之后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了国际消费维权新潮流。

“绿色消费”是解决维权热点的需要。当前,由于污染,有毒有害物质传播,消费者健康权受损害的情况严重存在。特别是一些违法经营者为了欺骗消费者,牟取非法暴利,在动物饲料中加入激素,在食品中加入有害添加剂,房屋建材、装饰装修材料中含有超标的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最近出现的震惊全国的毒大米事件,是这些问题的总暴露,也预示着这些问题严重的发展态势,已经成为消费维权新的热点。我们提出“绿色消费”这样一个年主题,将会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达到对这些问题的有效遏止。

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也是“绿色消费”提出的重要依据。北京申办奥运,不仅是北京人的大事,也是全国人民的大事。是向世界展现中国人形象和中国经济发展,让世界认识中国、了解中国,使中国进一步走向世界的机会。现在申奥工作已经到了最后阶段,申奥成功与否的关键是环境质量。“绿色申奥”已经是所有申办国共同的口号。而国际社会衡量环保的标准,不是主要看该政府的承诺,而重要看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中消协提出“绿色消费”年主题,是表明我国公众参与已经达到了非常广泛的程度。

2002年——科学消费

提出该主题的依据是: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是落实消费者协会职能的需要,是更好地实现消费者权利的需要。

2、倡导科学消费,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扩大内需,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需要。

3、现实中一些不科学的消费宣传、不科学的消费观念、不科学的消费行为、不科学的消费习惯仍然比较普遍,需要我们用科学的消费理念、科学的消费知识去教育、去引导、去扭转。

4、“科学消费”年主题是“绿色消费”年主题的延续和深化。(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新希望)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3年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活动,就是要充分发挥全省各级消委会的组织优势,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的领导下,积极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年主题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整合全社会消费者保护资源,力争通过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活动,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跨上新台阶。

2004年——诚信。维权

诚信,就是要求经营者及市场中介机构在市场活动中,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商业道德标准和根本的行为准则,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全面、充分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义务,守诺践约,反对规避自身义务及各种商业欺诈行为,促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监督机制。

维权,就是号召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以《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法律的标准积极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市场交易中各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按照诚信原则解决消费者面临的问题,力争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

2005年——健康。维权

中消协“健康。维权”年主题“健康”指的是广义的生命健康权,既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 “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1999年,中消协曾将“安全健康消费”作为年主题,时隔五年重提安全健康的问题,并非是对当年年主题简单的重复。再次锁定消费者生命健康权、是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新的形势中审视消协组织的工作,不断开拓消协组织的视野,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确定“健康。维权”的年主题,目的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

关键词:中消协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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