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网友激辨:BT网络遭起诉是对还是错?

2010-08-28 10:45:23来源:西部e网作者:

  据报道,美国电影业协会(MPAA)准备采取法律行动,起诉那些非法传播电影的BT文件交换网站。对此,国外网友反应不一,有赞成有反对,也有人就此展开其他相关的讨论。部分精彩内容摘录如下:

  我赞成MPAA的起诉

  “最令我厌烦的就是老有人高喊电影共享的口号。我从来不共享电影,我都是去电影院看的,这样做我才会心安理得,不会有一种偷东西的感觉。”

  “MPAA这次对人不对事,控告的都是文件共享服务提供者,我认为是一件好事。希望那些非法的用户因为怕被起诉而减少或者不再共享、复制、传播文件,同时只有这样做这样才能保护合法用户的权益和公平性。”

  共享文件,我就喜欢!

  “在这里我公布一个做得十分优秀的网站www.mediachest.com 。在里面,你可以把自己所有的电影、游戏、CD、书籍等收藏分类共享,供其他在线用户浏览下载。你可以在网上社区中与其他人交流,和他们交换文件。暂时我还没有发现这样的做法跟哪条法律条文有所抵触。”

  “我最关心的是如果MPAA成功起诉的话,网络用户将受到怎样的局限。我认为,我有随自己喜好共享文件的自由,只要我不是为了谋取利益就可以了。我也找不到任何合理的理由制止我这样做。”

  控告网站,毫无理由

  “网站本身并不拥有这些文件,上面只有Tracker的信息,根本没有参与到发布和共享文件的实际行动中。那么MPAA又怎么能控告他们呢?

  如果我写出了一个新程序,可以实现点对点的音乐和电影共享功能,那么是不是无论我的出发点如何,MPAA都要把我抓起来,控告我呢?这样的做法就等于把杀人凶器投入监狱,而不是把行凶者绳之于法一样可笑。”

  RE:控告网站,毫无理由

  “MPAA咬死不放,认为这些网站是特意为非法传播拥有版权的电影而架设的。楼上认为他们的证据不够充分,但从法律上来说,他们都有很大机会赢得这场官司。

  MPAA最擅长司法方面的操作,他们总会找到办法去控告对手。而且,像Suprnova这类网站,共享文件都是用如‘游戏’、‘电影’、‘音乐’等来分类,而下面的子目录,更会以歌手名字或者电视节目名称来分类。这样的做法,很容易就会给抓住把柄,被认为是故意非法散播拥有版权的文件,从而因此被控告。”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只要BT网站都把服务器搬到俄罗斯和中国就好了,反正在这两个国家,根本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可言。如果MPAA在这两个国家控告BT网站的管理者,可能反而会受到法官的嘲笑呢。

  那么MPAA又将如何应对呢?监控私人网络连接?用防火墙把中国和俄罗斯从互联网上屏蔽出去吗?还是指控BT的加密方式不合法?我想,没有人会接受以上的做法。

  又或者,像宣传吸毒是违法行为一样,向孩子们灌输知识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从而达到他们的目的。”

  文件共享,是互联网上的常见行为。用户在BT网站,交换的亦仅仅是文件标签,而不是版权资料,网站只是一个平台。MPAA的起诉BT网站的行为,引来的大多是反对的呼声。事态如何发展,请留意本网站相关报道。

关键词:BT